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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定宇。 305,189 個讚 · 20,210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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艱難但是必要,這是好的一步! 為保障宗教團體財產不淪為私產,降低產權糾紛困擾,行政院會今(13)日通過「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更多 暫行條例通過後的兩年內,符合條件、有需求的宗教團體可備妥不動產登記名義人同意書與取得不動產相關證明文件,經主管機關審認權利歸屬無誤後,逕為囑託地政機關辦理更名登記,不能更名者,則辦理限制登記,達到保全宗教團體財產的目的,未來將可減少宗教團體的私權爭訟。 內政部表示,過去宗教團體購置或受贈不動產,因以自然人名義登記,導致不知情的第三人或其繼承人與宗教團體間,發生產權歸屬糾紛,藉由暫行條例的訂定,以囑託不動產更名登記或限制登記之簡便行政作為,釐清權屬,讓宗教團體的財產不淪為私人所有。 內政部也強調,宗教團體與不動產登記名義人之間如果有產權爭議,仍必須交由司法確定其權利歸屬,主管機關不會在登記名義人有異議的情形下,以行政作為將土地過戶給宗教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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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李瑤華
    願在民進黨執政下,改革宗教,尤以捐款要能明確。以前母親在時,去廟宇一定捐出,到我時曾聽說種種,我改給真正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