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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林奕華, 台北市。 51,685 個讚 · 2,925 人正在談論這個。您好,我是台北市大安區立法委員林奕華。 如有需要奕華的地方,歡迎來電 電話:02-2700-3663 奕華服務處地址:10665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133號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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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民一起當選手最強後援✨ 奕華呼籲行政院接受教委會委員多數版本,下會期可以順利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新修法 🔺體育署前天為了回應PTT網友質疑,特別發新聞稿指稱國家已透過黃金計畫,培育了38位東京奧運選手,同時也在小林同學 Lin Yun Ju 林昀儒身上花了「800萬」培育費用。… 更多
天啊,大家看出這個新聞稿問題了嗎?此次奧運代表隊,中華隊共有68位選手參賽;換句話說,有30位奧運選手,其實是沒有獲得體育署黃金計畫所資助的。
而體育署花在林昀儒身上的800萬,對培育一個能登上奧運殿堂級選手也根本微不足道。 📍在台灣,多數體育選手其實是很難找到企業穩定足夠贊助,更是常常為了比賽、訓練甚至是日常生活費用所苦惱,自然也很難維持面對高強度賽事的競技實力。
如果國家真的重視體育,除了硬體建設必須跟上實際需求外,更重要的是要如何協助選手維持高強度競技實力,而不是每次都以國家榮譽當作情緒勒索,要求選手無償或是低價代表國家出賽。事實上,從本次奧運經驗來看,大部分體育競技並不是一個人的武林,也必須透過不斷地與高手過招,選手才能茁壯、成長。因此,體育署更應該超前部署,協助國內選手能移地訓練,並參與旅外聯賽或國際職業賽事,透過不斷與高手過招,提升競技實力。 🏆四年一次奧運,不應該是淪為四年一蹭!我們除了吶喊加油外,更應該想想如何透過實質幫助,協助體育選手延續運動生涯與挑戰奧運最高殿堂。政府絕對有能力投入更多資源,協助國手在一流競技場上為國爭光。
舉例來說,林昀儒的成就,其實是家長從小學五年級開始,就每月自費13萬聘請教練而來。國家不能期待每個選手都有這樣的條件,而是應該透過全中運、全大運找尋有發展潛力的台灣之光,從小、從運動生涯初期開始培育起。
💰如果這樣的費用政府負擔不起,那麼也請政府不要阻擋民間企業贊助體育選手的機會,提高企業贊助體育免稅額,讓企業有動機、有意願幫助台灣體育繼續在國際發光發熱! 💪這會期教育文化委員會事實上已把「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相關修正條文送協商,包括我在內好幾位立委提出法案,就是希望透過稅制鼓勵,讓更多企業願意挹注資源;但為什麼需要協商,竟然是行政院態度保留表示有意見!在此呼籲行政院接受教育文化委員會委員有共識的版本,下會期可以順利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六條之二新增修法,全民一起當選手最強後援! 圖片翻攝自 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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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許來傳
    林昀儒加油!🇹🇼
    感謝林奕華立委為選手們發聲!
    贊成妳上面貼文的所有政策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