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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籍富商放棄爭女
「大法官為何幫空姐」
心碎信曝光義籍富商放棄爭女
「大法官為何幫空姐」
心碎信曝光
留言
  • 吳素月
    兒女還是跟妈最好
  • 黃小白
    台灣什麼時候能改革啊
  • 郭國棟
    女人懷胎十個月真的很辛苦的
  • 吳振華
    小孩子未滿12歲,媽媽有優先扶養權
  • 張漢輝
    呆丸【恐龍】“威名”遠播~
  • 張嘉榮
    願你心安 看清就好 唉 台灣別來了
  • Lisa Lin
    孩子跟著媽媽比較好啦!
  • Mei Lin
    看未成年的孩子要跟父或母_身邊。但也要觀看父、母雙方的經濟能力、保護能力、生活環境等因素來決定。由誰來撫養。
  • Bin Jo Chen
    之前波蘭記者抱怨人行道道,高雄就很有效率閃電執法。義大利代表處開個記者會..嘿嘿
  • Mini Tsao
    尊重孩子的意願吧
    都8歲了,有自己獨立的意識
  • 程頊晅
    霧裡看花,家務事都很難說的清的,外人實在無從插手只能當吃瓜群眾。
  • Ko-ang Lin
    台灣司法不意外..,人治的社會。
  • 尹相竹
    台湾的法官本來就是恐龍
  • 李煥州
    自知之明❗我台灣民主共和國出手擁抱我人民❗加油❗加油啦❗🇹🇼🇺🇦🇯🇵🇺🇸🇲🇭⛽⛽🦾🦾🦾🦾🦾🐓🍁🎏🌾
  • Yenyu Liu
    一個女人帶著孩子大大的犧牲了再婚的機會,搶贏了有什麼好處?男方不給贍養費她也沒那能力跨海打官司。

    但男方有很大機率會再婚的,本人可以肯定後媽絕對會爭財產爭地位,就別再禍害女兒了。
  • 蔣劍清
  • 李茉莉
    我們都不是當事人,不好評斷,大家都會編故事結尾,都很會預設立場。可以再娶、可以再生,孩子就現在這一個,無論雙方使用的手段跟方法對不對,可以確定的是父母都很愛孩子,但沒有誰可以剝奪另一個人與孩子相處的權利。
  • 彭新珍
    台灣的法律是在位者操控的權利
  • Cartier Lin
    孩子一定要跟有錢的一方,才會幸福快樂美滿

    其實單身才是最快樂的
    生小孩以後未必會孝順
  • Frank Yih-Fong Tzeng
    孩子一直都是媽媽在台灣帶大,判給媽媽照顧合情合理。
  • 熊治璿
    其實我認為憲法法庭不應該做出暫緩的決定,要不要暫緩,應該是由執行法院自行決定,憲法法庭這等於是另外判了一次,而且這暫緩是推翻原有判決,坐實了第四審
  • Bryan Wu
    法官判給爸爸,所以爸爸來台灣了,法官再判給媽媽,所以爸爸回義大利了。這跟荒唐鏡有甚麼兩樣?我跳進來了,我又跳出去了~
  • Alex Lee
    衰小遇到台灣的法官,碰巧台灣都是恐龍....
  • 阮耀立
    我覺得不是恐龍的標準,而是塔綠班的標準,因為法官很愛雙標,所以法院是塔綠班開的⋯?🤔🙄️
  • 呂哲
    恐龍法官不可信,應該召開公聽會。
  • 張菱
    孩子不能沒有媽媽
  • Jessie Liu
    反正孩子長大就會找了~🙄️
  • 林秀惠
    台灣法官........唉.........
  • 李尚驥
    在這裡講法律,回義大利去吧⋯⋯
  • 中時新聞網
    義籍富商放棄爭女 心碎信「爸永遠在這」:大法官為何幫空姐
    https://bit.ly/3Laaac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