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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嘉瑜。 321,765 個讚 · 15,385 人正在談論這個。台北市議員 北一女 台大法律系、國發所 台大學生會會長 最年輕國大代表 07年立委大安區提名 08年逆風行腳 民進黨籍立委助理 台灣智庫研究專員 台灣之友會青年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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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瑜監督有成!
質詢要求報案一律要有報案單!
警政署從善如流
統一受理案件證明單三月起上路!】 ✅統一報案格式 落實不分報案備案,皆有所憑據!… 更多 嘉瑜與服務處同仁長期服務以來,都會有民眾陳情疑似吃案,或是協助報案等事件,嘉瑜相信在基層員警破案率的要求下,這些問題是早已存在已久的,一般民眾可能也搞不清楚報案跟備案的差別,導致時常有人誤以為備案就是報案,嘉瑜主張民眾只要走進派出所,無論是備案或是報案,警方都應將內容登載,現行的報案程序皆會輸入E化報案系統,並提供民眾完成報案的三聯單。 反觀備案,多數警局派出所,僅是將報案人的內容及聯絡方式紀錄於所謂備案登記簿上,民眾完成備案後,既無任何證明備案完成的憑據,更無從得知自己案件的後續處理與追蹤結果,才衍生出如此多疑似吃案的問題! 嘉瑜就在上會期質詢時也表示,眾多民眾目前前往警局報案備案完成後,往往備案後就不了了之,我相信這並非是警局打擊犯罪的本意,且不管是報案或是備案,警察都有責任建立一套系統供民眾與警方內部做查詢。
如此一來,若真有案件發生時,不僅可以從過往備案紀錄中搜尋到必要證據外,也能讓民眾藉由手中的備案完成查詢單等憑據,清楚明瞭地知悉作為備案人的權利義務在哪。 而在本月(2月)23日警政署將行之多年的報案三聯單統一格式,改由新式受理案件證明單作為報案的憑據!根據刑事局設計的新式受理案件證明單,涵括了一般刑案、車輛協尋、違反社維法、失蹤人口、身分不明、兒少性剝削擅離安置、遺失物、以及其它案類,將來只要民眾向警方報案,都可請求警方開立證明單,以證明曾向警方報案。未來民眾報案證明,將採用統一格式,不再開立「三聯單」,此項政策預計於3月1日正式實施。 警政署終於落實民眾不分報案備案,皆有所憑據的目標!不僅能簡化報案流程、提升受理效率,也能減少警方吃案,造成許多爭議事件的發生。 嘉瑜十分欣慰看到警政署從善如流,能採納嘉瑜的建議,積極有效地做出對民眾有利的變革。在新的會期,嘉瑜也會後續追蹤、監督此項政策變革之成效! ❗️相關質詢、新聞連結: 👉20201105 司法與法制委員會【報案備案分不清?】 https://reurl.cc/9ZR5an 👉20201123內政委員會【如何落實報案三聯單】 https://reurl.cc/6yQDmO 👉【報案三聯單走入歷史 警政署正名「事件證明單」3/1上路】https://reurl.cc/R6yj9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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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張學恒
    基層員警吃案已經是長久陋習,除了拒開三聯單外,也要求變更報案內容。舉例,家中東西失竊,報案時要求為遺失。不否認警察工作辛苦,但對於日常違規、小案,還是有員警睜隻眼閉隻眼,在沒有績效壓力下,天下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