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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錫堃。 219,507 個讚 · 7,479 人正在談論這個。秉持台灣水牛的精神,一步一腳印,誠懇實在,踏實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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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有不明人士冒用我的照片與名字,在臉書跟Line上創了假帳號,以「個人臉書」的名義要求加好友並私訊要他人加Line的帳號,並且還有詐騙取財的意圖。 以下三點聲明: 1.這些帳號為「假帳號」,不是我的「個人臉書」也不是我的「Line帳號」。本人有公開使用的帳號僅有臉書藍勾勾認證的粉絲專頁,要提醒大家請勿受騙。 2.冒名社群進行詐騙的行為,可能違反偽造文書、著作權法第91條,還有刑法第339條之4的「加重詐欺罪」,會被處1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最高可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3.幕僚已到台北市中正一分局正式報案,此案已進入調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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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哲瑋
    希望警政單位趕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