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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嘉瑜。 321,765 個讚 · 15,385 人正在談論這個。台北市議員 北一女 台大法律系、國發所 台大學生會會長 最年輕國大代表 07年立委大安區提名 08年逆風行腳 民進黨籍立委助理 台灣智庫研究專員 台灣之友會青年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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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武漢肺炎疫情,
政院版紓困條例草案今天出爐。 嘉瑜也希望能顧及勞工及弱勢在疫情中所受的影響,給予相關的紓困及協助。 此次疫情受波及的是各行各業,因為預算有限,也應以在防疫中有貢獻跟協助而營運受影響的事業為優先給予減稅、紓困及補貼的對象,如藥局藥師等在此次配合防疫發放口罩等,或是防疫旅館、防疫計程車。 嘉瑜整理相關重點如下:
1、編列600億特別預算… 更多
2、分防治、紓困、振興、罰則4大項:防疫醫事人員補貼、防疫隔離假給予被隔離者請假補助、徵用物資補償、企業紓困振興
3、規定雇主應該給予「防疫隔離假」,不得視為曠職甚至解雇等不利的處分,被隔離者和照顧者在2年內也可向政府申請防疫補償。
4、教育部推出的14天「防疫照顧假」及「防疫隔離假」,法案也明訂雇主若願意支薪,得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該薪資金額的百分之二百。
5、「防疫隔離假」是勞工本身或家屬其中一方有確診、需被隔離;「防疫照顧假」則是勞工或家屬和孩童均未確診也未被隔離,僅是照顧所需的假。
6、發生營運困難的產業、事業、醫療機構得予以紓困、補貼、振興措施協助。
7、針對囤積和哄抬防疫物資,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散播疫情假訊息則可處3年以下徒刑或併科3百萬元以下罰金。
8、於防疫期間,對受隔離者、檢疫者或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病人,可實施錄影、攝影、公布其個人資料或為其他必要之防治控制措施或處置。違反檢疫隔離趴趴走可處10萬~100萬元罰鍰,罹患或疑似罹患不尊指示而有傳染他人之虞者可處2年以下徒刑和200萬以下罰金。 相關說明可參考:https://www.ey.gov.tw/Page/9277F759E41CCD91/8cbe04f2-7a43-4876-a132-8f1f702510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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