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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林奕華, 台北市。 51,685 個讚 · 2,925 人正在談論這個。您好,我是台北市大安區立法委員林奕華。 如有需要奕華的地方,歡迎來電 電話:02-2700-3663 奕華服務處地址:10665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133號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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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零容忍 修法速嚴懲‼️ 我已提案應修法加重相關規範
💡酒駕致死:
應認定為故意殺人罪。
處以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酒駕致重傷:
應提高刑責至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酒駕累犯:
1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更多
併沒收其駕駛之動力交通工具。
而且 #不能易科罰金。 針對酒駕事件,
我們真的沒辦法容忍再次發生。
除了提案修法加重刑責,
過去檢察官要依刑法第38條聲請沒收酒駕者的車輛,
但法官往往認定過苛且無權責而不予宣告沒收,
所以特別增訂。
另外還有一個重點是
酒駕累犯不能易科罰金。 酒駕肇事,
嚴重傷害無辜家庭,
再次呼籲,
酒後不開車,
別拿自己和別人的生命開玩笑。
#立法委員林奕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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