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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林奕華, 台北市。 51,685 個讚 · 2,925 人正在談論這個。您好,我是台北市大安區立法委員林奕華。 如有需要奕華的地方,歡迎來電 電話:02-2700-3663 奕華服務處地址:10665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133號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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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修法:沒收酒駕者之車輛🌟 對於惡性重大的酒駕肇事並造成死傷的行為,
社會已不能再容忍。 我這次提案修法的重點,
除了將酒駕致死的刑責,
從現行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提高到最高可處死刑。
還包括酒駕累犯將可以沒收車輛,
且判刑不能易科罰金。… 更多
過去有些檢察官要依刑法第38條聲請沒收酒駕者的車輛,
但法官往往認定過苛而不予宣告沒收,
若修法通過,
相信可以得到遏止酒駕之效。 再次呼籲,
酒後不開車,
不要拿自己和別人的生命開玩笑。
對家屬、對社會而言,
這樣的傷痛,真的讓人無法承受。 [酒駕致死提高刑責 立委林奕華提案沒收累犯者車輛]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02160167.aspx #嚇阻酒駕
#車被沒收看你怎麼駕
#立法委員林奕華
超連結 CNA.COM.TW
酒駕致死提高刑責 立委提案沒收累犯者車輛 | 政治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 CNA
酒駕致死案件頻傳,朝野立委也紛紛提案要求重罰。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鄭運鵬說,應在刑法增訂交通刑法專章,重點是「修得過、判得下」。國民黨立委林奕華則希望,能沒收酒駕累犯者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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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秋香
奕華委員 我有私信給你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