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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委員林奕華, 台北市。 51,685 個讚 · 2,925 人正在談論這個。您好,我是台北市大安區立法委員林奕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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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華服務處地址:10665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133號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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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管的咚吱咚吱跳針跳針🤷🏻♀️ 卡管案風暴,
並沒有隨著管校長上任而落幕。
蔡政府這次出招,
是以管校長過去任職於政府部門時曾為週刊撰寫社論,
認定該行為係違法兼職。 早在30多年前,銓敘部就有做過(75)臺銓華參字第46252號函釋,
認為:「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四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第十一號解釋,公務員不得兼任新聞紙類及雜誌之編輯人、發行人、社長、經理、記者及其他職員。… 更多
至於報社特邀專欄撰稿,倘不涉職務之事務,尚無禁止之規定。」
司法院之前也做出相關函釋,
結論都是
👉公務員寫專欄認定並非兼職。 蔡政府為了卡管
不停的出招跳針
監察院不但越俎代庖,
更濫用函釋,竹竿接菜刀
真的是卡管無所不用其極🤬 💡今天晚上8:00—10:00
我會出沒在TVBS
TVBS 少康戰情室
記得來捕獲我
#持續監督
#立法委員林奕華 1080116完整版這邊請
上集 https://youtu.be/qWhhIl8hqjw
下集 https://youtu.be/KXKVJ_TEAMg 費鴻泰(阿力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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