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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林奕華, 台北市。 51,685 個讚 · 2,925 人正在談論這個。您好,我是台北市大安區立法委員林奕華。 如有需要奕華的地方,歡迎來電 電話:02-2700-3663 奕華服務處地址:10665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133號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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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政治人物喜歡高舉民主、正義大旗,口號喊得響亮,但到底知不知道其中之真締?否則「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內容為何會出現想用威權的手法追究過去的威權?以及想用不正義的手法檢討以前的不正義? 「轉型正義」的目的應是為了社會和解,面對歷史進行檢討、彌補並提醒未來不再發生,所以談「轉型正義」的同時,更應彰顯民主法治的精神和原則。但現在立法院的氛圍卻是似乎只要把「轉型正義」4個字抬出來,民主法治可以放兩邊,法案怎麼制定都神聖不可侵犯?行政怎麼擴權都正當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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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法治精神 實踐轉型正義 | 評論 | 聯合新聞網
民進黨立院黨團提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促轉法)草案,宣稱要處理威權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現象。理想很好,然而匆促之下提出的草案,粗糙而粗暴,本身就有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虞,內容恐怕還要好好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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