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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嘉瑜。 321,765 個讚 · 15,385 人正在談論這個。台北市議員 北一女 台大法律系、國發所 台大學生會會長 最年輕國大代表 07年立委大安區提名 08年逆風行腳 民進黨籍立委助理 台灣智庫研究專員 台灣之友會青年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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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瑜長期追蹤並且關心松菸文創的議題,今天質詢文化局長也特別要求市府應該更積極爭取開發及調派容積權利金合計40~82億,並要求台哥大、富邦限期全面撤出台北文創。… 更多 首先,文創大樓應以文創為本,但整棟大樓從7~13樓都是台哥大、富邦的相關企業,現在卻只空出8樓跟9樓西側,更離譜的是,在文化局提供的資料裡原本最具爭議的14樓文創會所、富邦建設公司、台灣大哥大公司竟然搖身一變從附屬事業(商業設施)變成主體事業(文創設施),不僅是掛羊頭、賣狗肉,更是讓台哥大、富邦可以正大光明、就地合法進駐文創大樓,這樣的讓步跟談判絕對不算成功,更是買櫝還珠、拿珍珠換玻璃。 此外,依據契約台北文創承諾市府的營運權利金就是3億,只是因為計算方式的問題(租金的收益還是營業收益),導致北市府到現在只收到第一年56萬、第二年281萬,共計337萬營運權利金,與當初的承諾相距甚遠,現在雖然提升到一年預估900萬的權利金,也只是回到契約的精神跟承諾依營業收入計算權利金。
而更需要努力的是郝市府當初低估調派容積土地租金,短收的10億5248萬,還有低估的開發權利金30~72億,但是到現在都還沒看到台北文創釋出善意回應。 當初,郝市府任憑財團予取予求、一再讓利,簽訂許多喪權辱市的契約,而這些都有待柯市長一一重新檢視,為市民爭取最大的權益,我願意相信柯市府已經很努力也盡力的在跟富邦談判,但對現在的結果,我只能說「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一起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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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嘉瑜
嘉瑜質詢松菸文創大事紀
103.07.17,嘉瑜召開記者會質疑台北文創大樓開幕已近1年,但旅館遲遲沒開幕,讓市府收… 更多不到營運權利金。並且質疑北市府以獎勵文創為名,卻行圖利財團之實,讓財團進駐文創辦公室,讓財團經營商場旅館。高嘉瑜議員要求文化局應該提高營運權利金的金額,並且要求台北文創公司提供場地,讓通過一定機制審核的文創團體使用,才能真正達成發揮文創產業效應。
當時市府回應:「關於營運權利金的部份,是在98年所簽訂的契約,市府目前已經有成立專案小組和台北文創公司討論,如果沒有達成共識,我們也不排除送爭議調解委員會。那文創辦公室的部份,我們也有請台北文創公司提供小坪數的單位,出租給小型的文創產業。」
104.01.08,嘉瑜與王威中議員在台北文創大樓召開記者會,文創大樓去年度營運權利金僅繳交56萬給北市府,與當初台北文創公司100年在議會檢討時承諾 50年應繳交3億,等於平均一年600萬相差甚遠。計算3億權利金竟然要530年才能回收,台北文創公司無心經營,績效不彰已經是事實,希望市長柯文哲、文化局長倪重華能祭出鐵腕動刀,對台北文創公司予以解約,勿再縱容財團濫用文創資產,並履行栽培及支持文創產業、工作者的競選承諾。並要求以誠品商場、電影院及旅館之實際營收來計算營運權利金,而非以租金收入來計算。
當時市府回應:「與台北文創進行協調調漲權利金部分, 仍然未達成共識, 但文化局未來仍然依照對市民最大利益與台北文創進行協調。並會對富邦及台哥大子公司過度集中在大樓辦公室辦公室承租進行了解,並會要求台北文創公司改善。」
104.05.01,嘉瑜與王威中議員召開記者會,批評文化局目前雖然已經要求台灣大哥大遷出,卻給了他們3年的期限作改善,但台灣大哥大仍甩都不甩。不禁讓人感概雖然柯市長帶頭向前衝,向財團開刀,但是市府局處卻繼續懈怠。
104.05.01,嘉瑜與王威中議員於教育部門質詢時,要求文化局倪重華局長要求台灣大哥大應立即遷出台北文創大樓,及調整權利金。
當時倪重華局長回應:「我們已有協商小組,會和相關局處研議後續的作法,但需要一點時間。」
104.09.10,柯市長與台北文創公司簽下第二次增補協議書,同意以商場以台北文創公司之名義開立發票計算營收,以營收的千分之五計算營運權利金;旅館部分,則以「保證旅館最低6成住房率」來支付千分之五營運權利金。預計北市府收取之營運權利金1年可提升到約900萬。另外,台哥大已從台北文創大樓清出1.5層空間,包括8樓1471坪與9樓729坪,將由台北文創公司自行對外招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