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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嘉瑜。 321,765 個讚 · 15,385 人正在談論這個。台北市議員 北一女 台大法律系、國發所 台大學生會會長 最年輕國大代表 07年立委大安區提名 08年逆風行腳 民進黨籍立委助理 台灣智庫研究專員 台灣之友會青年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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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菸文創招商文件公告後歷經2次變更公告,第一次是在97年3月17日公務員午休時間內,趕在下午2點甄審委員會前由文化局聘用研究員ㄧ路往上簽核讓開發權利金從15億降為12億元。(富邦因此以13億權利金符合投標資格)… 更多 第二次變更公告內簽公文現在也曝光,原本上簽變更主體、附屬事業比例由80:20降低為70:30,期間一路上簽到吳清基副市長都沒意見,但最後竟由副市長林崇一代郝龍斌決行並直接將主體、附屬事業降為65:35,跳過所有基層公務員分層負責的專業及意見,直接拍板,這樣由上而下的決策過程,不需任何說明嗎?(誠品董事長吳清友在評選會上說是他的建議) 整個招商公告兩次變更的過程「巧合」的都符合富邦誠品的「利益」跟「期待」,這不是「量身打造」嗎?現在富邦跟誠品再來上演內鬨戲碼,是不是ㄧ個扮黑臉ㄧ個扮白臉演給柯P看呢?市府在松菸案從權利金到土地租金讓利了至少70億,該討回的絕不只是一年600萬的營運權利金,還要找回當初扶植小型文創工作者的精神跟初衷,讓文創BOT名符其實,否則就是ㄧ個地上權案用文創BOT來包裝,那市府也該討回該有的70億權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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