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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第13題~15題解答 13.阿傑去應徵上一份工作,上了3天班,發覺興趣不合,離職了,公司以未達工作試用期7天,故不支付薪資,試問公司是否合法,為什麼?如有該狀況,請問阿傑可向何單位求救? 答案:(不合法,試用期應比照正式薪資,可向各縣市勞動單位局處申訴) 14.小凱是一名升大四的學生,他想存錢買一台機車,所以今年暑假(二個月)他計劃到速食店打工,請問,雇主是否需幫小凱投保勞、健保? 答案:(4)勞保需要、健保不需要 15.小英於下課後找到一份工作,與老闆談妥每日工作4小時,時薪90元,每日提供晚餐(市價80元),並於上班期間每日提供交通補助30元,且小英接受,這樣的薪資水準,工作一個月後,小英要告公司違反最低工資,請問是否成立?並請說明理由。 答案:(不成立,因小英已同意以餐費及交通費折抵部分薪資,且換算後實際獲得薪資已符合最低工資標準) ※以上題目狀況皆資訊已向勞動主管機關求證。未來若有法令更動,將依當時法令為準。同學若有需要可常上RICH職場體驗網rich.yda.gov.tw, 觀看工讀權益資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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