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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晚安呀~
猴子自拍案件,近日最新判決出來囉,美國法庭表示動物不能擁有自己作品的著作權,所以沒有人擁有這兩張照片的著作權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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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冠猴自拍版權戰 美法院沒判給猴

日期:2016-01-12 記者 李娉婷/綜合報導 2011年,一位英國攝影師在印尼拍攝黑冠獼猴(Macaca nigra)時,其中一隻猴子拿起他的相機,意外拍下數張逗趣的「自拍照」,但照片的所有權之爭也隨後展開──版權究竟是屬於攝影師?屬於這隻黑冠獼猴?還是開放於大眾?美國舊金山聯邦法庭近日針對善待動物組織(PETA)的告訴進行裁定:動物不能擁有自己作品的版權。 2011年時,英國攝影師史雷特(David Slater)印尼蘇拉威西島(Sulawesi)拍攝瀕臨絕種的黑冠獼猴,其中一隻獼猴跑去把玩攝影器材,意外按下快門,拍下自己露齒微笑、手伸向鏡頭的照片,看來像極了在自拍,史雷特隨後公開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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