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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1308702911676 時間:2016-12-22 14:09 【專利優惠期大鬆綁】 好消息告訴大家!!! 為鼓勵創新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剛審查通過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 將專利優惠期從6個月改為12個月 不限制公開態樣 不用於申請專利時聲明主張 未來新法施行後 只要在技術公開後12個月內申請專利 就可以主張優惠期 請大家告訴大家,按個讚吧! 🔎專利優惠期是什麼:https://goo.gl/T9CHLw 🔎詳細修正內容: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609274&ctNode=7452&mp=1 |
200%肯定!! 終於盼到!! 希望繼續往鼓勵發明方面修法,譬如國內優先權主張之限定也該刪除一些不必要的限定條件: 學大部分國家: 12個月內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