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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5419547683991 時間:2021-03-17 12:00 為增進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管理效益,達成環境永續經營,暨節省管理人力及經費,國產署訂定「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提供認養促進環境保護案件處理原則」提供土地認養 💢可申請認養土地:位於海岸地區、濕地、埤塘、山區、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屬環境敏感或有生態保護必要地區之國有非公用土地。 💢有誰可以申請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准成立之環境保護財團法人、內政部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成立以環境保護、生態保育為成立宗旨之社團法人等。 💢… 更多申請書應寫哪些:(一)擬認養國有非公用土地之整體規劃、管理維護或環境美化構想。(二)申請認養年期。(三)其他必要之圖說及相關資料。 💢認養時間可多長:提供認養促進環境保護案件之期限最長為六年。 💢需要支付費用嗎:提供認養促進環境保護案件經主辦機關同意辦理者, 得以不支付管理費方式提供環保團體認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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