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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7291556973208 時間:2018-05-30 19:20 礦業法從2017年7月第一次審查以來, 至今第十次審查,終於審查完竣出委員會,待黨團協商。 這部礦業法, 不過只是想修正過去向礦業權者偏袒的礦業法, 還給台灣環境一個公道, 還給礦下人民一個安全的家, 讓新舊礦業權者能夠公平競爭。 然而,近一年的審查過程中,… 更多 卻屢屢面對強大的反彈壓力。 在委員會的審查結論中, 儘管舊礦補環評需依環保署的環評法依法進行, 但舊礦仍不受國土計畫法的管制, 不需進行區位審查許可, 環境保證金、公益訴訟等卻仍未入法, 這些都還有待朝野協商討論。 民國19年礦業法立法以來, 已讓礦業權者享有特權近一世紀。 礦業改革已不能再等, 只有在臨時會儘速完成礦業法三讀, 才能還給台灣環境一個公道, 才能讓礦下人民不再膽戰心驚, 也才落實礦業改革的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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