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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4872824753088 時間:2022-03-17 20:39 【休假日班加一加錢突然變少,例假日違法加班還比合法加班更少!這樣的加班費算法沒問題嗎?】 大家知道,為什麼會有加班費嗎? 其實不外乎兩個原因:以價制量和成本內化。 加班費可以提高加班的邊際成本,降低雇主讓加班的誘因,以免勞工長時間工作而健康受損。 因為超時工作承受額外身心與生活負擔的勞工,也可以從老闆身上取得比較多的報酬,讓雇主承擔最起碼的代價。 … 更多 BUT,問題來了: 加班費的規定,有辦法達到提高邊際成本和由雇主付出代價的效果嗎? (留言有加班費計算挑戰題,歡迎大家挑戰完再繼續看!) 依照現在勞動部的解釋,如果勞工沒事在國定假日或例假日工作,前八個小時是「加倍」發給,第九個小時之後的加班費,要按照平常日加班費「加給三分之一、三分之二」的算法來發。 更慘的是那個例假日,在沒有天災事變突發事件的違法加班,不僅錢比合法加班少,還沒有補休。 而和時薪制的勞工相比,月薪制勞工可能更有相對剝奪感。因為月薪制勞工是有薪休假,雇主本來就要給本薪。結果犧牲假日來上班的錢,每小時也沒有比平常多多少。 ❓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 簡單來說,以前的勞委會曾經有一個函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09月14日(87)台勞動二字第039675號函)。 這個函釋認為,勞基法第39條的工資「加倍發給」,不是工資通通乘以二,而只是再加發一日 aka 8小時工資。… 更多 |
想著當年的勞基法修惡,我已經不期不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