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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473264086892 時間:2021-05-14 12:12 #自學家長困境 #保障個人實驗教育學生權益 目前在非學校型態的個人實驗教育,參與情形從 105 學年約 2 千人,經過了 3 年,人數增加了快 2 倍之多,已成長到將近 4 千人,可見國民教育階段的自學需求,和學生、家長的教育選擇權,逐漸受到重視。 但是,我們收到一些自學家長的反映,在陪伴孩子自學的道路上,遇到了許多困難。 … 更多 首先,申請個人自學的方式,有些縣市採線上審查,但仍有許多縣市維持紙本受理。舉例來說,部分縣市要求送審資料需一式 5 份,這對家中有多名孩子自學的家長來說,光是印刷就必須準備十幾份的資料。 對此,我詢問教育部蔡清華政務次長,能否落實政府無紙化政策,協助各縣市在實驗教育申請的作業程序,逐步走向線上審查? 此外,申請個人自學的時間,通常在每年的 4 月與 10 月,實務上發生的情況是,自學學生因為家庭從 A 縣市搬遷到 B 縣市,難以銜接每年只有 2 次的申請季,導致暫時失去自學資格。陳情的自學家長,其實是多次跟兩縣市的教育局溝通,才獲得所謂的「融通」,在原縣市先保留自學資格。 我們認為,自學學生的受教權益,不該是讓家長自力救濟,這更需要教育單位的努力,避免這樣的情形發生,讓自學學生獲得良好的轉銜。 感謝蔡次長允諾,願意邀集各縣市主管單位來研擬,朝向統一線上作業的方向努力,並且共同研商「隨到隨審」的機制。 第三,各縣市對於自學申請的審議標準,各屆審議委員出現所謂「不成文」的內規,對於初次申請自學的個案,一律只通過一年。但是,現行法規並沒有這樣的限制,況且,對於家中有多個孩子自學的家長,其實並不是第一次申請自學。這樣的「不成文」內規,顯然是有問題的。 對此,蔡政次表示,為了讓審議標準盡可能有所依循,所以長期委託政大的臺灣實驗教育推動中心協助。我們了解中心在實驗教育的發展,過去以來做了非常多的努力。 但是,我要強調的是,教育部應該具體說明,參酌了哪些政策建議、如何協調地方教育局來落實,以及上述這些自學家長反映的困境,未來在政策上如何進行改善?我們希望教育部拿出實際作為,保障自學學生的受教權益! |
原來編列給公立學校的經費,應隨自學學生人數增加,還給自學的個人、團體及機構,這樣才能讓經濟弱勢者,也享受得到自學的教育選擇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