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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8051473230550 時間:2018-05-01 08:40 原本應該承擔火災預防責任的工廠業者, 長期以來疏於火災自主管理, #因為有投保商業責任保險,因此有恃無恐, #業者風險轉移內部風險外部化, #疏於消防整備, 結果導致台灣一年平均燒一座PCB(印刷電路板)廠, #因為有保險所以不怕燒。 #建築物與化學品的安全管制是上游的問題,消防滅火是下游的問題。 #整個台灣上游問題管制鬆懈,… 更多 #卻叫下游的消防人員拿生命去承擔所有災難的責任, 這叫消防人員情何以堪。 #職災預防最核心設備之一絕對是充足人力, 《消防法》第4條規定消防人力配置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訂之。 但去年11月消防署公布的《直轄市縣市消費車輛裝備及其人力配置標準》, 針對消防人力竟然還是「#授權地方政府依據轄區特性自行考量」, 六都《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員額設置基準》談到人力配置, 只有預防及行政人力, #針對最關鍵的消防人員與居民的比率,都不敢訂定標準。 #這是基層消防制度面一直以來沒解決的問題。 根據4/30消防署副署長在14:38分回答本人質詢時陳述, 硫酸,鹽酸是消防法所管制的六大類公共危險物品, 在消防單位例行安檢項目, 硫酸即屬於應申報之危險物品, 依法超過300公斤,即必須向縣市消防單位申報。 敬鵬廠區內從未申報堆置大量鹽酸、硫酸, 安檢卻合格。 (剛才消防署來電更正(5/1下午16:00),大量硫酸,鹽酸不屬於公共危險物品的管制事項。) #昨天還有其他制度面的問題要質詢, 召委說,我質詢時間6+2分鐘而已, 他特地通融我多講6分鐘,所以時間到。 2:49我被召委國民黨趕下台,然後被散會。 |
所以業者實死不道歉喔!抱歉表示自己有很嚴重的疏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