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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3600268381791 時間:2016-10-19 15:14 旅客不隨身行李免稅規定 超連結 TSSP.COM.TW
關務署說明旅客不隨身行李免稅規定 20161018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財政部關務署表示,考量我國不隨身行李免稅規定相較其他國家已為寬鬆,且不隨身行李物品先行進口,恐發生稅費與罰鍰難以徵起,相關行政文書無從送達之問題,造成國課稽徵及邊境管制之漏洞,因此旅客不隨身行李須先入境不隨身行李後到才能適用免稅。 中華貨物通關自動化協會建議將入境旅客先行進口之不隨身行李物品納入「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八條,予以適用免稅規範一案,關務署作出最新說明。 為便捷旅客因居住遷徙須搬運自用家用物品,各國均在不影響正常商業情形下,對符合一定條件之不隨身行李給予稅款減免措施。關務署表示,目前主要先進國家如日本、新加坡、紐西蘭、美國及澳洲規範,旅客不隨身... |
第二行末 :...,因此旅客不隨身行李須先入境不隨身行李後到才能適用免稅。 應更正為 :... ,因此旅客須先入境, 不隨身行李後到, 才能適用免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