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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522694097830 時間:2015-06-02 23:50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是事務官,也是專業文官。民主法治國家的執法人員,是中立專業的公權力象徵,不應受到政治人物如此羞辱,市長不能飊駡分局長,市議員也不能無故飊駡局長! 一位警界先進告訴我:「秦議員早年也在議會痛駡當時的督察長洪勝堃,還關上小議事廰的門,不准洪離開,一付耍賴像,事隔近20年,依然故我!」 我希望不管那個政黨執政,都應該尊重警察是依法行政的公務員,不屬於那個政黨,請給予應有的尊重。 如果民選首長和民代都不能尊重執法人員,坊間常見的刁民嗆警也不過是有樣學樣吧! 鄉民們認為我對秦議員輕輕放過,太客氣… 其實敬告柯粉們,我的教養讓我無法像你們口出惡言,我對柯P和所有政治人物的批評,也都是就事論事,無法像你們使用「那種」文字。 |
用刁民來形容民眾,就有隱晦性的威權主義在裡面。因為如此假設犯了邏輯謬誤。 請葉教授多讀讀書,特別是有關民主、及道德等哲學理論,光有警察專業是不夠的,專業外還是有很多可以學習的東西,謝謝葉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