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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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1-12-01 13:23
今早高委員的新聞令人心疼,無論個人的社經地位、對外呈現的形象為何,在面對親密關係暴力時,我們都回到最毫無防備、最脆弱的自己。 就如同高委員說的,她希望呈現「陽光」的形象給大眾,要向大眾敘述在親密關係暴力中的懼怕與無助時,感到丟臉、識人不明、難以啟齒。… 更多 開口第一句話,她說「對不起,讓大家擔心了」,因為不想讓親友擔心,也並沒有告訴他們遭遇。今天在媒體前面對大眾的重現敘事、歷程揭露就已經反映了高委員的勇敢及堅強。我想不分黨派,整個台灣社會都會成為高委員的後盾。 對於一切暴力,不只譴責加害者,對於受害者惋惜,更希望能保護所有人免於受害。我們現在能做的就是給予支持及聲援,並且關心你我周遭可能正在面臨親密關係暴力,卻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不敢或不願求援的個人。 受暴者在面對暴力事件時,不只是案發當下被毆打或拖行時孤立無援、難以反抗及冷靜向外求助。案發後更有著複雜的因素,包含情感因素上認為對方有可能改變、憐憫對方的精神狀態不佳,或遭受對方以性私密影像及其他恐嚇之詞脅迫,心生懼怕而封口。 在台灣社會中,還有許多受限於社經資源缺乏,倚賴施暴者經濟支持而無法脫離對象的受暴者。這些複雜的因素,使得受暴者需要從「政府」擴展到「家庭」及「個人」,完整的資源網絡協助。 暴力是個人生命中的事件,短期需要危機介入,事後更需要完整資源協助復原;1990年代,親密關係暴力被視為「家務事」,缺乏公部門資源重視,而隨著民間團體及先輩的努力,我們現在有完備的法令,讓受暴者得以申請保護令及視案件提供短期庇護。但是,台灣社會仍然缺乏足夠的情感教育,以預防加害者使用暴力,讓受害者認識求助資源。 當受暴者陷入「習得無助」的心理狀態,會讓受暴者相信「自己的行為無法改變結果」、「即使努力也無法掙脫受虐的情境」,而落入了暴力的惡性循環。 我們不只要當受暴者最堅強的後盾,避免惡性循環,還要增加社會文化中對於受暴復原歷程的認識。嚴正譴責暴力外,更需要充分同理、網住所有不知所措的受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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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這個社會能多點善意,拒絕暴力,不分黨派為受害者打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