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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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10 12:23
被保險人遭遇職業傷病不能工作,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可請領職業傷病給付。 職業傷病給付是以「不能工作」為請領要件,被保險人是否不能工作,必須由醫師依客觀診療事實診斷被保險人所患傷病的合理治療與復健期間及工作能力,且非以不能從事原有工作判定。 因此,若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仍無法恢復工作能力,想申請職業傷病給付,請提醒醫師於診斷證明書記載目前仍無法工作的客觀病況,以利勞保局審查申請案件時瞭解被保險人傷勢影響工作能力情形。 #勞保職災傷病給付
圖片
小編您好請教一下
我本人於農曆年前,
在下班途中發生車禍被撞!,
事發當日是1月23日,
經由急診入院,
在家人辦理住院及其相關手續後,
做開刀手術治療,
而後於1月29日出院。

出院後續,
因手骨斷裂骨折!,
在醫師開立的診斷證明書中,
備註:
建議須休養三個月!,
期間須人照護一個月!,
目前也休息了一個多月!,
在這段時間裡毫無收入!,
同時間也跟銀行辦理了高利貸款!。

因我本人的勞保,
是透過工會作投保,
請問
這樣我的權益會受損嗎?
我能跟貴局申請的給付有那些?
以及需要相關的申請書又有那些呢?
還是直接交由外面代辦公司辦理?
煩請!貴局小編,
予以指引協助在下!,
以便讓在下,
委託人家前往貴局或工會,
索取所需要的申請書。

感謝小編,您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