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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3460811356286 時間:2017-06-14 23:03 亞泥回應社會的質疑, 主動承諾要縮減40%礦區面積約155公頃,以及礦業法修法後補辦「環評」。 令我腦子無法思考的是, (1)一個違法的展延許可, 只要業者承諾縮減「礦區面積」,補辦環評就好了嗎? #亞泥展延案就可以就地合法不撤銷嗎? (2)事實上亞泥核准「礦區面積」是399公頃,但是實際合法可以採礦的「礦業用地」面積只有185公頃。 #目前亞泥承諾減區的範圍幾乎落在核定的礦業用地外,… 更多 這是什麼誠意呢? (3)我們知道採礦採的是體積(亞泥是向下挖山),「礦區面積」縮減跟開採量縮減無直接相關。 (4)#亞泥呼應經濟部長的說法,如果新礦業法過後,補辦環評,根本免停工,可以繼續採礦。 #不知道經濟部跟亞泥對邊採礦邊環評的共同想像是什麼? 沒看到行政院實際修法文字,還是令人擔心。 #撤銷亞泥違法展延許可。 再確實地重新依法審查。 |
委員加油,支持妳,徐旭東的挖的越深,可以養魚,吃台灣人夠夠,可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