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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7443236312892 時間:2017-09-26 20:02 今天看到蔡慧貞的這篇內幕報導,小英總統在民進黨全代會拋出修憲議題,規劃先由黨內進行討論、凝聚共識後再開始著手,不排除將修憲案併2020年總統、立委選舉一起進行公民複決。看到此一議題係由邱義仁負責主導,不難感受到小英總統的某種決心。… 更多 1947年頒布的中華民國憲法原就先天不足,國民黨政府退守台灣後又歷經多次修憲,政府體制由原本含有內閣制精神變形為四不像的雙首長制,1994年確立總統直選制,1997年廢除立法院對總統任命行政院長的同意權,(同時搭配立法院的被動倒閣權),至此大總統小立院的形式確立。然而,總統除了國防、外交、兩岸和國安層次的問題外,無法直接指揮行政院,造成總統坐困總統府的窘境,這是從陳水扁總統時代迄今一直存在的現實,無論政黨如何輪替,終究無助於改變行政權紊亂的事實。 內閣制或總統制?立委席次減半後、單一選區兩票制造成票票不等值的現象,以及討論多時的18歲公民權、不在籍投票…等等,是否可能在這次的憲改案中獲得解答?身為政治工作者,對於此一重大政治工程啟動,莫不內心震動。距離2020年尚有兩年多的時間,期盼憲政改造有更多的討論空間,全民參與,共謀台灣新的出路。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25550?=fb |
同屬柔軟分權.權力融合的內閣制與雙首長制,立法.行政兩機關間牽制或對抗的機制極為劇烈:立法機關的不信任投票.倒閣權,分成… 更多兩種型態,一是主動的不信任投票,由議員自行提議表決,另則是被動的不信任投票,係由內閣自行提出信任案而遭受國會否決,我國憲法增修條文僅規定立法院主動的不信任投票權;行政機關之解散國會權,係指讓任期尚未屆滿的國會議員提前改選,亦有兩種型態,一是主動解散權,即國會並未通過不信任案__主動的或被動的,行政機關均有權解散,另則是被動解散權,只有國會通過不信任案,行政機關方能解散國會,我國憲法增修條文僅規定總統的被動解散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