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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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9-09-23 12:22
📣紅葵提醒您📣
被保險人於105年2月29日前死亡,
遺屬年金給付受益人未於符合給付條件當月提出申請者,均可適用追溯補發5年內可得領取給付。
 
💡特別提醒大家,凡符合追溯補發資格之遺屬,記得提出申請,不設申請期限喔!
 
更多詳情請看👇
https://www.bli.gov.tw/0103713.html
#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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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5年就不能申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