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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482713074229 時間:2015-05-29 14:27 【求職陷阱 愛注意】代為介紹工作,卻是詐欺慣犯 隨身攜帶聖經的詐欺慣犯陳xx,102年6月出獄後持續以當過檢察官、律師,可代為介紹工作,向急於求職7名民眾詐騙計3萬9900元,又假售地真詐財,騙江姓婦人30萬得逞,台中地院合併判處3年10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陳xx(59歲)對外佯稱當過19年檢察官、1年律師,剛從環保局、水利局退休,可代為介紹工作等到處行騙,102年6月出獄,又以同樣手法繼續行騙。… 更多 102年底向江婦佯稱,在大雅區有棟房產(原是李姓榮民所有)想出售,江婦不知有詐,以兒子名義簽定買賣契約,協調訂金為80萬元,江婦支付30萬現金,另50萬約訂陳要寄來所有權狀再支付,但陳拿了30萬就跑了,他根本沒有權狀。 陳因而被通緝,通緝期間照樣騙人,103年7月在大里區百姓公廟前,冒名「陳江」向郭姓母女詐騙,可介紹她們到清潔隊上班,騙取報名費、服裝費、紅包費等1萬800元。 又在太平區以同樣手法詐騙唐姓婦人,得手5700元。103年8月在太平區以同樣手法詐騙巫姓男子6000元得逞,同年9月以同樣手法詐騙李姓男子5000元得逞。又在西區梅川東路旁綠園道,已同樣手法,詐騙楊、蔡兩人各6200元得逞。 103年9月底在北區某里長候選人服務處,又以同樣手法要詐騙到服務處的民眾,向周姓民眾開口要2萬元疏通費,周某較細心,打電話到環保局詢問,立即戳破陳嫌謊言而未遂。 陳xx犯多件詐欺案,有已遂及未遂,合併判處3年10月徒刑。 |
而這些人判刑只有幾千元即可交保。應效法新加坡鞭刑以式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