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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423552454531 時間:2016-04-01 13:36 昨天世芳質詢外交部與漁業署,針對我國漁船在印尼海域遭到印尼公務船槍擊驅離的事件,未來要如何保障台灣漁民的權益?其實重點在於與對方簽署合作協議,例如2005年至2009年,台灣與印尼曾簽署「台印尼海洋及漁業合作備忘錄」,雙方有了處理事件的依據,可是,2009年至2016年,卻沒有繼續簽署,也就是整整有七年的空窗期,這樣是要怎麼保護台灣漁民? 台灣跟日本、菲律賓,都有漁業合作協議,因此世芳也提案通過,要求外交部、漁業署、海巡署,趕快重啟跟印尼磋商漁業合作與執法協議,透過制度與法治,來保障台灣漁民! |
期待新政府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