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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958503987582 時間:2015-07-25 00:51 在台灣,員警因公使用槍械涉訟,除了6萬元的訴訟補助外,一切後果由個人自負,法律諮詢也只是聊備一格耳,反觀其他國家的治安人員,擁有國家和法制的後援、合理的工作條件,台灣的警察只能隔洋豔羨。這個陳年問題,在最近幾年更因為警察執勤時用槍,被判業務過失致人傷亡的有罪判決層出不窮,已經到了不能不解決的時候了。 請看今天的一葉知秋。http://tw.on.cc/tw/bkn/cnt/commentary/20150725/bkntw-20150725000517843-0725_04411_001.html |
符合時機就開槍,沒人會替你分擔賠償,死了也沒人替你養家庭,不在現場的人別亂吠,開人跟開狗會打錯嗎,只有那些狗官狗腦分不清,緊張得混為一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