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 留言 |
---|---|
781687451926410 時間:2015-05-14 08:33 【縣府回應吳宜臻立委錯誤解讀本縣營養午餐費用案】 針對吳宜臻立委引用資料,錯誤解讀本縣營養午餐費用,誤導視聽,縣府嚴正抗議,並請吳委員對縣府有任何施政建議,可先行向縣府查證,以免因不了解實際情形而誤導視聽,造成社會大眾誤解,苗栗人斷送苗栗人的形象與幸福。 教育處表示縣府依原編列預算金額3億1仟餘萬元,經扣除寒暑假期間,每人一餐確有編足學童學校午餐每餐標準成本國小32元、國中33元,而學校營養午餐業者是檢據向學校請款核銷,縣府收到憑單後隨到隨付,但並非每家業者都於當月請款核銷,所以每月實支數與應付數是不同的。 另按依103年每月支付為1300多萬元到6400多萬元不等,全年總支付數為3億2千多萬,以12月支付數64749749元,若依吳立委方式計算(64749749÷22天÷47000人),該月每餐費用是62.62元,所以吳委員依每月支付數換算所稱「一月每餐11.58元,二月13.73元、三月9.38元」,實為錯誤算法,嚴重損及縣府形象。 政府機關辦理採購除應依公開招標程序辦理外,於決標進入履約階段後,倘需驗收及決算,再由機關主計及財政單位審核無誤予以付款,經由縣府政風及主計單位,針對本年度1至3月份各月辦理結算付款之金額勾稽,並無短編之情形。 |
民進黨一向鬥爭手段都如此低劣,,不足為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