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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195630705909 時間:2014-03-11 14:51 蘇貞昌主席以兩岸服貿協議為演講主題,對服貿協議提出「四要,四不要」,「四要」包括:要對等開放、要公平競爭、要人民生計、要國家安全;「四不要」包括:不要黑箱作業、不要倉促實施、不要盲目背書、不要為服貿而服貿。 蘇主席表示,國民黨說簽了就要通過,全世界沒有這種案例。他舉例,美國與韓國在2007年6月30日簽署FTA,簽署完後雙方國會卻都不滿意,因此,直到2012年的3月15日美韓FTA才正式生效。另外,1993年北美事務協調會與美國在台協會簽署的著作權協定,立法院8項條文未通過;2002年台灣與美國簽署司法互助協議,台灣國會也沒通過,責請行政部門繼續協商,這都是有前例可循。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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