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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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1-05-28 12:21
分享 NIA 署長室
防疫優先 外來人口居留到期自動延長 停留到期者無須到站辦理 考量自110年5月15日起,國內疫情警戒標準提升至第三級,為減少人員移動,自即日起,針對在臺居留效期即將到期的外來人口,實施自動延長30日效期之措施,不限次數,實施期間至疫情警戒標準降為第二級之日起30日止。 另對於原經許可延長離臺及停留效期即將到期的外來人口,也請暫緩到移民署各服務站辦理延期停留事宜,等疫情緩解,疫情警戒標準降為第二級的次日起10天以內,到服務站補辦延期停留即可。 詳情請見移民署官網(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5388/7181/7184/)或洽詢各服務站或國境事務大隊。
@{謝涵宇|harny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