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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6455250400732 時間:2016-06-27 12:06 你買過運動彩券嗎? 從沒買過運動彩券的我,準備「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修法及「運動發展基金運用」的問政質詢,有很高的進入門檻。 下了苦工,經過充分準備,爬梳出運彩發行幾大問題: ㄧ、運動發展基金執行率不高,雖近年有所改進,但仍有「有錢不花」的弊病。如何有效振興體育?… 更多 二、目前運動發展基金盈餘仍需挹注10%(每年約3億)予已有公益彩券補貼、相對優渥的社福措施,顯有失當。應回歸法律規範,全數運用於扶植運動產業之上。(今日修法重點) 三、我雖支持有更多的政策支持於扶植體育人才,但運彩基金盈餘已高達100億,多年未見妥善積極運用,應予檢討。體育署ㄧ路喊窮,爭取更多基金挹注,卻又「有錢不花」?豈不自打嘴巴? 四、運動發展基金廣用於運動人才培育,對後端的退役人才照顧、輔導專業卻沒有等同的投入,對提振體育發展顯然是好事作半套,為德不卒。 我質詢並提案要求: ㄧ、運動人才培育計畫,應調整政策重心於「照顧」體育人才,協助輔導運動人才退役生涯規劃,如輔導其成為體育教育師資、運動賽會專業管理員或運動指導員等,實質照顧運動人才之退休生活。 二、現行四項基金使用項目,應進行檢討調整內容及比重,以符合蔡英文總統五大體育政策如「體育行政優化」、「鼓勵企業投資」、「國際賽事接軌」、「體育向下紮根」、「選手職涯照顧」。尤其應增加基金運用於過去所欠缺關切之「推廣全民運動」之上。 三、基金盈餘過高,體育署應提出積極妥善運用方案,以活化基金使用。 提振運動,不是口號而已。改革,做就對了! |
體育署奧委會等單位,拜託請讓真正愛運動有專業真心培育台灣愛體育的下一代來主持,別再淪為酬庸跟争權奪利的人繼續把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