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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9677862121372 時間:2018-06-01 18:26 #勞動權益 您也有試用期迷思嗎! 畢業季即將來臨,新鮮人剛進新公司,企業都會跟新進員工約定所謂的「試用期」,有些黑心企業會藉「試用期」之名,行剝削之實,讓新鮮人的權益受損! 賈伯斯提醒您,其實勞基法並沒有試用期的相關規定,一經錄用就是正式職員,根本就沒有試用期。即使主管說您還在「試用期」,您也享有和「正式員工」相同的權益,包括勞健保、事病假、以及薪水的請求權。初入職場的新鮮人別忽略自己的權益喔! ※新鮮人勞動權益須知:http://bit.ly/2xwmD9o ※試用期不支薪 可罰150萬:http://bit.ly/2HaeWoO |
面試時說有試用期有勞健保結果去做也沒有保?大公司也樣提撥6%也是想都別想拿根本不會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