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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8933297324430 時間:2014-10-03 15:19 警察取締違規只是依法執行,維護多數人的權益... 法院判決及員警的義行則彰顯社會向上的力量...... 人物特寫-警察將公平正義化為公益 幫助更多人 http://policetorch.blogspot.tw/2014/10/blog-post_47.html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嚴姓警員於5月間,執行取締攤販,遭黃姓攤商辱罵三字經後,依妨害公務案將黃嫌依法送辦,該案經臺北地方法院判決黃民應賠償新台幣5000元,嚴姓警員則將黃民所判賠金額全數作為愛心,捐款給台東家庭扶助中心,幫助更多需要的家庭,也彰顯警察將公平正義化為公益,回饋社會。 |
為什麼不開價多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