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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1435381202680 時間:2020-09-23 13:40 針對檢舉達人制度, 目前立法院有兩個案子在討論: . 4月,劉櫂豪、陳柏惟提案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條,要將執法單位「製單期限」由90天降低至七天,修法原因是怕違規者被連續開罰 . 5月,陳歐珀、賴品妤提案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條之1,要直接把原文的「舉發」改成「勸導」。修法原因是怕惡意檢舉,而且說舉證的民眾手機、相機沒有國家認證 --- 不曉得大家比較支持哪一個?我們台聯主張警察必須找回他們的公權力,即便是用路口監視器讓警察開單都比透過檢舉達人檢舉開單還來的好,政府不應該鼓勵人民當抓耙子 #檢舉達人 #交通違規 |
來,看著這個數字再跟我說一次,為何要護航違規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