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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h: 2014-05
2014-0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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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05-28 09:23
為了更大的公益考量及民眾的需求(救災、救難及協尋失蹤人口等事件 ),應該再修法,這可是在救命呀!……支持…… 再修通保法? 法界警界看法一致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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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修通保法? 法界警界看法一致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新修正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將於6月29日上路實施,萬一日後出現緊急搶救自殺者或協尋急務時,警方到底能否立即調通聯救人?有立委認為可以,但司法實務界與警方不這麼認為。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昨明確指出,根據法務部研究結果,通保法第11之1條修正案條文,無法將救災、救難及協尋失蹤人口等事件,排除不受通保法調閱通聯紀錄的限制,也就是無法對上述緊急情況調取通聯,希望未來修法時,能將條文文字更明確,例如增設「救災救難條款」,否則第一線執法人員,可能易觸法網,也會延誤救人契機。
照實跟民眾講吧 不然勒 不立法沒保障 多做觸法 只好自己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