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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440647926931 時間:2015-06-26 16:05 103年2月16日,我們桃園楊梅分局葉驥同仁受理民眾報案前往查捕竊盜通緝犯羅○昌,當同仁發現羅嫌欲趨前盤查時,其卻倒車拒檢,同仁見情況危急,為免生命、身體遭受危害,經鳴槍示警後,始朝其非致命部位(左腿部)射擊3發,惟羅嫌仍強行駕車逃逸,致其流血過多不治,對此我們表示遺憾。 但對於同仁葉驥經地方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六個月,近日高等法院仍維持一審判決部分,我們表示難以承受,對同仁與家屬更是感到不捨。早上我已立即親自主持專案會議,針對這起事件要求相關業務單位積極因應。當前,我們將在當事人同意下主動尋找優秀的律師協助官司進行,以具體行動爭取所有警察同仁的執法空間,相關訴訟費用均由我們設法支應,不能讓同仁有後顧之憂。 我們希望這只是單一個案,盼未來檢察官及法官在面對此類案件時,能理解警察執法往往就在毫秒間必須在生死之間作出決定,能以更多的同理心支持警察執法,這樣警察同仁能有一個良善的執法環境,警察同仁才會更有勇氣地站出來保護所有民眾的生命財產。 |
我曾任職於警政署,現服務於海巡署,看到署長用實際行動這樣力挺基層同仁,……心裏非常感佩,向警政署長致敬!!(敬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