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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1477052426001 時間:2021-04-21 15:25 一片空白的租賃住宅市場調查 法律規定要做的事情,行政部門沒有做、沒做好、做不到,應該要虛心檢討。 這個基本原則,似乎不適用內政部的花敬群次長。 住宅法第47條規定了 #租賃與買賣住宅市場、#經濟或社會弱勢者之居住需求 等相關資訊,#主管機關應定期蒐集分析及公布。 第一個問題,為什麼租金單價自2014年起就不再更新? … 更多 花次長:「住宅需求動向調查基本上就是強調租屋市場的調查。市場有資訊,問題是資料不是政府馬上就可以掌握的,樣本數不足統計出來會有扭曲」。 實際的情況是,內政部2013年以前仰賴崔媽媽基金會的租金資料,後來覺得不敷使用,就沒有繼續使用。 民間資料不敷使用,內政部有沒有自己做?沒有。 民間資料樣本數不足,內政部有沒有自己做調查?沒有。 結果內政部的態度是雙手一攤,不關我的事。 第二個問題,經濟或社會弱勢者之居住需求有多少,內政部有沒有調查? 花次長:「現在沒有直接的數據,但是和衛福部有持續在交流。都有做相關的調查,但是沒有全套、詳細的調查」。 實際的情況是,內政部的住宅需求動向調查,僅針對無自有住宅者進行調查,顯然不是住宅法第四條定義的社經弱勢者。… 更多 |
監察院都不用調查是否有瀆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