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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1371286103256 時間:2016-06-21 22:09 我國工會法規定,「雇主不得對於勞工組織工會、加入工會、參加工會活動或擔任工會職務,而拒 絕僱用、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不過若雇主違反上述法規卻僅輕罰3-15萬,對於具有一定規模之大型企業可以說是「不痛不癢」。 根據時代力量所提修正版本,大幅將罰鍰提高至30萬以上150萬以下,若限期未改正者也可按次連續處罰。時代力量期盼本法能夠順利通過,以杜絕企業不當打壓工會之情事。 |
請問這個數字是怎麼算出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