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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8849549022086 時間:2020-11-01 10:00 「你收過超商貨到付款的詐騙包裹嗎?」 當民眾收到貨到付款的詐騙包裹,不明就裡的付了款,退不了貨、拿不回錢,該怎麼辦? 過去這種案例,最常發生在貨運業者代收付款時,民眾一旦簽了包裹,發現是詐騙之後,根本求助無門。 在部分貨運業者的努力之下,開始要求寄件者實名制,並且在收件者提出爭議時,百分之百保證絕對先退款。詐騙的人拿不到貨款,自然斷絕了利用貨運業作為「車手」的詐騙途徑。 … 更多 然而,我從七八月開始在各部會間協調處理這件事情後,警政署近來更指出,這樣的詐騙行為早已轉向「超商代收取貨」的這項服務。 全台有超過一萬間(2019年統計共11,715家)便利超商,遍及在大街小巷,超商業者經營了各種服務,從民眾及社會賺了大家的錢,是不是也應該負起相應的社會責任? 作為商業活動的管理機關,經濟部商業司卻告訴我,這樣「取貨代收付款」的服務遇到詐騙集團的完全滲透,他們完全無法可管:理由是因寄件人與金物流公司(如統一數網公司)間所簽的契約,另方面金物流公司再和超商(統一超商公司)簽契約,所以超商無法約束到詐騙行為的行為人+寄件人。 2020年的今天,只要簡單上網查詢,就可以知道,「統一超商」、「統一數網」,難道不都是「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一條龍式經營的子公司 ? 經濟部商業司這樣的回答,我幾乎要昏倒。 各式各樣詐騙,在民間已透過各種方式滲透我們的社會,我要請經濟部、法務部、警政署、關務署、消保會,各部會齊心協力,也希望大企業賺飽了民眾的錢,也應該負起最基本的社會企業責任。 除了繼續協調各部會,盡到該盡的責任,週五(10/30)我也出席了Join平台連署成案的協作會議。謝謝臉書廣告 退貨自救聯盟的小歐,用盡各種方法督促公部門,為廣大的詐騙受害者討公道、找方法。 在會議現場,統一超商表示,他們已在進行「三天內處理、七天內退款」,只要警政機關去函,他們也會配合調查。關務署也說,會加強報關實名制的app,避免各種人頭報關,寄件人不明的貨到付款詐騙包裹,繼續寄到受害人的手上。 我會繼續追蹤詐騙包裹的防堵機制,從源頭的報關,到末端的超商貨到付款,斬斷推陳出新的包裹詐騙。 |
週五應該是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