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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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10 21:33
今天,行政院院會終於通過《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這一刻,我們真的等了好久。
 
身為被害人家屬,我們始終在意,當被害人及其家屬遭遇不幸時,我們的國家是否能即時給予足夠的協助,支持、陪伴他們撐過這些難熬的日子,協助他們走過這些漫漫長路?
 
在我們還沒進入立法院時,2016 年司改國是會議就針對犯罪被害人保護有諸多討論。在我們進入立法院後上任的第一年,也就是 2020… 更多 年,我也提出了我們的修法版本。隔了這麼多年,我們終於等到行政院提出了犯保法修法版本。
 
也因此,今天看到草案出爐的這一刻,我們雖然充滿感動,也深深感慨。
 
今天下午在得知政院版本公布的同時,我與兒童權益促進會創會長 王薇君 - 保護兒童我願意、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陳孟秀 律師,便共同舉辦記者會,針對草案內容提出三個值得肯定的方向、以及四個有待補足的地方。
 
【三個肯定】
 
⚪️ 肯定「被害人保護命令專章」
⚪️ 肯定「審議會及覆審會成員多元化」
⚪️ 肯定「補償金制度改革」
 
尤其,在補償金制度上,從原先的「代位求償」、「損害賠償」性質修正為「國家責任」性質,並改為「單筆定額制」,的確是重大進展。
 
不過,行政院雖然將重傷定義放寬為符合重大傷病項目即可,但細看立法理由,卻又說要「取得衛福部重大傷病證明」,除了明顯逾越本文,重大傷病證明涉及醫療費用得減免,實務運作可能會比重傷認定更困難,也仍然曠日廢時。我認為,為了即時保障被害人的經濟安全,應該以符合重大傷病項目作為審查標準。 【四個缺失】
 
⚫️ 欠缺「穩定財源挹注」:因應大幅度改革,應設置「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基金」
 
2009…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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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生者安心,逝者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