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 留言 |
---|---|
10162051842711030 時間:2022-03-12 12:10 學生花費假日時間用心製作音樂報告,卻因不在高一授課範圍就被老師要求全部刪除,這樣的要求合理嗎? |
學生除了侵犯民事上侵害肖像權等人格權,刑事上也有刑法315條之1妨害秘密,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民刑事責任之可能。 |
這一則新聞已經針對學生主張他有錄音影權利做說明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0312003699-260405 |
|
感覺還是怪怪的 所以,我們去聽一門課、一場演講、看一場電影⋯想要錄影就可以拿起來錄影或錄音?怪怪的 |
|
學生主張他有錄影的權利 老師應該也有肖像權不被侵犯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