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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835331773738 時間:2022-03-18 16:49 【旅居海外的國人權益需要被重視】 近幾年因為受到疫情的影響,不少國人出境以後,就已整整2年未入境台灣,而內政部的《戶籍法》規定:2年內未返台之國人,戶籍就得遷出。 遷出戶籍雖然跟除籍不同,但是民眾的權益也因此而受損,不只所得稅、地價稅可能會增加,勞健保及今年底的九合一選舉投票權也是大受影響!… 更多 在疫情之前,台灣平均每年有4萬多人遭遷出戶籍,而從2020年疫情爆發開始,就有18萬多名國人因為疫情無法返台遭遷出,比起以往飆升了四倍之多! 雖然政府解釋說遷出戶籍並不是除籍,只要趕快回國辦理遷入就可以恢復自身權利,但其實依舊造成許多人的困擾,像是以選舉為例:法律規定國人必須在投票地設籍滿4個月才能擁有投票權,但因為各地疫情不同,防疫政策也不一樣,國人並不能像當時沒有疫情一樣,花費最少的時間回國辦理手續,光是隔離就很有可能耗時許久、更可能因此耽誤工作。 也有許多旅居海外的國人在網路上進行連署,要求政府盡速解決海外國人戶籍上的問題,但內政部卻以不宜修正來當作回覆,事情無法有所進展。 蘇貞昌曾經承諾會盡速研擬解決的辦法、更說 #因為疫情而無法返台確實不能歸責於民眾,但內政部部長卻和行政院長意見相左,說無法放寬,除非修《戶籍法》。但疫情已經持續整整兩年,為什麼修法毫無動作? 現行戶籍法規定: 出境二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之: 一、因公派駐境外之人員及其眷屬。 二、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 兩年沒有入境會被遷出戶籍,四年後就會遭到除籍,但是這些因為疫情而無法返台的民眾,《戶籍法》是不是應該盡速提出配套?是不是應該要研議因為疫情、戰爭這些不可抗力的因素而無法回國的民眾,不受戶籍法的限制? #麗文也提出修法保障海外國人相關權益 |
阿中部長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