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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5980021748657 時間:2020-02-13 18:36 配合疫情移民署可提供海外國人更便利入出境紀錄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擴散,多國政府宣布施行入境管制措施,其中要求我國國民入境時,須持有移民署核發,證明14天內未曾到過中國大陸之「入出境紀錄」。 為因應本案特殊情況,並為海外國人提供便利、快速之服務,移民署緊急修改系統,將自109年2月14日起,提供海外國人申辦「入出境紀錄」(含前往及來自地區),申辦時間原則上依臺灣時間1個工作天即可完成。 「入出境紀錄」內容之出境「前往地區」,係指旅客搭乘航班(船班)離臺之第一個抵達點;入境「來自地區」,係指旅客搭乘航班(船班)抵臺前之出發點,以上前往及來自地區係配合各航空公司傳遞本署資料取得。例如:目前居住美國之國人,自臺灣出境時,係於北京轉機至美國,則「前往地區」會顯示第一個抵達點「北京」,而非目的地「美國」。 |
請問 入出境紀錄 是可以在機場的櫃台臨櫃申請嗎? 線上系統好像只能申請 入出國日期證明 (沒有記載地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