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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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9-11-15 12:21
『未領滿失業給付期間就找到工作』的勞工朋友
可以申請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喔!
只要找到新工作並參加就保滿3個月,就可以申請,可領回「未領取失業給付金額的一半」喔~
 
💡「再就業參加就保滿3個月」的保險年資,不計入被保險人領取失業給付期間參加就保的年資。
💡 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請領失業給付者,再受僱於原單位任職的就保年資,不論回原單位所擔任職務性質,都不能請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詳細資訊請看⬇️
https://www.bli.gov.tw/0006446.html
有自然人憑證的人還可以透過網路申辦喔!
➡️ https://edesk.bli.gov.tw/na/
圖片
請問提早就業,可領取未領取就業獎金一半是怎麼算?如我領取一個月後,找到工作,做滿3個月,可領取後5個月的獎金一半是嗎?假如一個月領1萬,這樣是2萬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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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9-11-21 12:23
🙋‍♂️粉絲提問:員工申請留職停薪可以繼續加保嗎?
 
A:勞工保險是在職保險,實際從事工作的員工才能由雇主申報加保,但是員工如果因為 #傷病 或 #育嬰 需要而留職停薪,仍可依規定繼續加保。
▶詳細資訊
https://www.bli.gov.tw/0103671.htm
#勞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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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托育保母到4月10號,可接4月11號留職停薪嗎?這樣托育補助,跟留職停薪的補助當月份都領的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