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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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15 12:23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簡稱災保法)自111年5月1日施行,為保障受僱勞工權益,該法擴大納保範圍,年滿15歲以上,受僱於領有執業執照、依法已辦理登記、設有稅籍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發聘僱許可雇主的勞工,皆為職災保險的強制投保對象。 前述雇主包含公司、行號、法人、律師、會計師、人民團體、短期補習班、診所、大廈管理委員會、外籍家庭幫傭及看護工的雇主等,即使僅僱用1名勞工,亦應申報員工參加職災保險。 如所僱勞工已超過65歲或已請領勞保老年給付,也同樣為災保法強制投保對象,亦應申報其加保。 #職業災害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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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投保職災保險證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