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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8150509652507 時間:2021-05-24 15:49 【紓困措施】 📢營業人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可運用資金變少了,之前申報營業稅的溢付稅額可以申請退還! 👉即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符合下列條件的營業人,可向所在地國稅局申請退還溢付營業稅額,以利資金運用並維持營運,但累計以30萬元為限喔!! 一、適用對象:109年1月15日營業稅稅籍狀況為營業中之營業人。 二、適用條件:有溢付稅額,且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紓困或短期營業收入驟減。 小編再次提醒大家,如果有溢付營業稅額者,可多多利用這個措施喔! 在此防疫期間,讓稅務機關協助你度難關!! ✅詳細內容請詳:https://reurl.cc/GmZEqG 圖卡分享自#中華民國財政部臉書 |
指的是留抵稅額最高可以申請回30萬元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