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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3243329711366 時間:2017-11-17 16:30 我瘦小的母親靠著住工廠, 一個月4000元的工資養大我們家四個小孩, 我小學二年級就開始當童工,皮包工廠、做鞋子工廠、搬磚塊, 後來在家裡做手工,有窗簾零件、聖誕節燈飾, 後來還有為雨傘骨架加工的沖床機器都搬進家裡來了。 後來自己的姑姑、表妹、同學、朋友陸續發生沖床壓斷手指頭的事件, 我和妹妹是幸運地, 我們手指頭十根都還在。 我一直記得自己是農人跟勞工家庭的出身背景, 雖然知道修法時程高層已有定見, 但反對鬆綁工時管制的立場,我從未改變。… 更多 對於修法條文, 我會有自己的修正動議,這是我能夠努力的方向。 因為我知道過去的我來自勞工階級, 未來離開立法院時的我,也是勞工階級。 #一讀同意「同意交付委員會審查」 #不是同意「行政院勞基法修法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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